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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金融体制采取了银行主导的体制,银行体系中又以国有银行占绝对的主导地位。在改革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不良贷款率高、资本充足率低、银行绩效差等问题。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承诺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中国国有银行改革的步伐骤然加快。从2001年至今,国有银行经历了资产重组、融资上市以及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等一系列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也由完全国家所有变成了国家、私人和国外投资者共同拥有。产权变迁能否改善国有银行的治理结构,从而提高其效率,到现在还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本文认为,国家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变迁中占据主导作用,因而以国家为主要分析对象,希望能为银行下一步改革提供一个研究视角。 本文首先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认为其根源在于国家及其代理人。由于居民没有动力监督国家,使其由机会主义空间:国家同时兼任银行所有者、管理者、监督者等诸多角色,完全控制金融资源给国家带来巨大的利益。而同时,国家遭受严重的代理问题,银行代理人没有足够的激励和惩罚来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这便是诺思的“国家悖论”。而基于这一悖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也面临困境:一方面国家希望能够牢牢的控制金融资源,而另一方面,国家却希望通过银行市场化、私有化来改善经营效率。 紧接着,本文分析国有银行已有的几项改革,认为改革并没有使银行治理结构发生明显的变化。国家试图解决“市场化悖论”,一方面继续控制金融资源,而另一方面改革银行产权结构以图降低银行代理费用,从而提高其经营效率。然而代理费用产生的基础是国家完全控制银行,完全承担银行的损失和风险,只要国家还在银行产权中,就可能面临被“敲竹杠”的境地。而在国家控制金融资源的前提下,银行可能遭受更为严重的代理问题,体现在银行管理者和非国有股东合谋剥削国有股东。已有的银行改革只是注重改善银行的经营效率,试图解决代理问题,而对国家机会主义行为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抑制。在这种情况之下,改革可能无功而返。银行改革应当双管齐下,既要改善治理结构减少代理人的交易费用,又要遏制国家的机会主义行为。国有产权并不是完全没有效率的。国家可以适当的保持银行股份,但是需要有相应的改革措施来遏制机会主义行为。本文认为,减少代理人交易费用的改革方式包括形成银行管理者竞争市场、强制信贷合同实施和建立独立的银行监督系统;遏制国家机会主义行为应该切断银行和国有经济的金融联系以及实现利率市场化。 一个本质的问题是,国有银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对于这一问题,经济学家各执一词,相互诘责,尚未有定论。本文认为,判断国有银行的合理性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表现;二是银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同样,银行改革成功与否也要基于这两方面的判断。从以往的经验看,银行私有化不一定能够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但是有可能为私人和私有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有研究认为,中国经济强劲发展的推动器正是非国有部门,而这些部门很难得到国有银行的金融支持。有鉴于此,本文认为,国有银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的情况,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但这一切需要抑制国家机会主义,促使减少国家对金融资源的干预。提供私人产权保护和改善法律环境是抑制国家机会主义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