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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国交通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各等级公路里程增加迅速,路网结构进一步完善。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在“三农”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社会大背景下,公路的建设占用大量土地、损害失地农民权益的情况也日益受到人们的质疑。然而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使公路交通需求更加旺盛,我国现有公路网的规模、密度和运输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十一五”乃至未来一段时期内,加快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仍是我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如何协调公路建设与土地占用的矛盾,如何衡量失地农民损失、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成为当前紧要的问题。
论文在这一背景上深入研究现阶段我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并设计了衡量指标,包括土地收入比重、单位面积贡献度、生活保障程度和重新学艺难度四个指标。在此基础上对公路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对农民的影响进行分析,认为农民失去土地之后主要有生活来源缺失、就业途径缺失、养老保障缺失、相关财产损失和心理情感损失五个方面的损失。根据这五个方面的损失设计相应指标,概括为公路建设项目对失地农民影响评价,完善现有的公路建设项目评价理论体系。最后针对目前公路建设征地用地过程中存在的不当做法提出一系列趋利避害的措施和建议,使失地农民损失最小化,公路建设项目占地效果最大化。
本文的创新点一方面针对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展开深入研究并设计指标衡量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的高低;另一方面在公路建设项目社会影响评价指标中增加了对失地农民影响的评价,完善了现有公路建设项目效果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