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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是家族控制和管理的企业(Drucker,1974)。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在研究了大量美国家族企业实证的基础上,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Chandler,1977)界定了家族企业:“企业创始人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层人员的选拔方面”。钱德勒将这种“现代工商企业”称为“企业家式或家族式的企业”,他认为家族企业具有不同于公众企业的典型的社会特征,是与公众企业相对应的概念。Lansberg(1983)认为,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分会导致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不同于非家族企业,如家族成员将家族企业看作是个人或家族的事业,家族企业的结构、经营发展对家族的价值观影响等,家族企业与家族自身发展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关系。改革开放30年,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家族企业是民营经济中较为瞩目的主体。《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的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有300多万家民营企业,其中家族企业占到90%以上,还不包括采用家族式管理的部分民营企业,家族企业已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体,因此,国内家族企业传承的研究,自然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从时间角度来说,中国的家族企业产生于近代社会,其间由于重大历史事件的影响,曾产生了某种程度的间断。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现阶段中国家族企业产生于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20世纪80年代创业的第一代家族企业掌权者,如今大多数都已人过半百,相当一部分更已年届退休之龄。在未来10年至15年,国内家族企业将面临权力交接的高峰时期,家族企业传承问题显得比任何时期都更为紧急和重要。家族企业作为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的主要形式,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国内对家族企业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国外家族企业的案例分析及影响国内家族企业传承因素。本文以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为理论基础,通过应用历史的分析方法、中外比较研究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家族企业传承进行研究。文章正文部分先对家族企业及其传承相关理论进行综述,其次对西方及亚洲国家的家族企业传承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再剖析了我国家族企业继承问题的现状和矛盾。最后,通过“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继承人影响因素”的案例分析,研究选择家族企业继承人的影响因素。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在采用传统“子承父业”的基础模式上,初步引入职业经理人担任部门的具体管理工作,使其掌握部分经营权,并通过泛家族化来扩大现有继承人选择范围,进而组建一个平稳过渡的企业组织结构,该结论可以看作是现阶段较适宜我国家族企业传承的一种方式。本文所做的探索性研究在于充分认识到家族企业的不同类型以及所处的不同阶段,从而对其有不同的传承方式选择。笔者认为一味的否定“子承父业”或一味的强调“引入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传承毫无益处,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对家族企业传承模式提供有价值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