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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是香港社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在1967年,香港发生了一宗劳资纠纷。当时,左派工会激化起劳工因长期被剥削所产生的不满情绪,与警方发生武力冲突,这次暴动对港英殖民地政府的合法性(legitimacy)造成冲击。在此之后,香港的工会发展出现变化,在组织上,从以前左右两派的竞争阵营,发展为四个派别和数百间独立工会:1职能上,工会传统上提供福利服务的角色被逐渐弱化:在维护权益的方法上,工会在没有集体谈判权下,透过与政府和雇主共同协商的方式争取权益,并在80年代中首次获得政治参与的权利,能够在政治制度内反映劳工的诉求,但由于对政策制定的影响仍然有限,工会继续在制度外透过罢工和集会等行动向政府施压。在同一时期,港英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变以前对社会民生和劳资关系的“不千预”立场,以解决在1967年暴动后面对的管治危机。从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设立劳工法例保障、加强与市民接触、增加咨询组织。其后从70年代初至80年代初为市民提供多项社会服务。在1984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订明中国在1997年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港英政府推出代议政制改革,首次在立法会设立民选议员,以争取民心和维持其在香港回归过渡期间的合法性。
为什么香港工会在1967年以后的发展出现变化?这些变化与政府的改革有什么关系?试把香港与新加坡进行比较,可以得出政府获取合法性的策略改变导致了香港工会发展的转变。新加坡曾被英国殖民统治,也与香港经历相似的经济发展过程,二战后从转口贸易向工业化转型,在80年代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其后在80年代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然而新加坡在60年代后的工会发展与香港存在不少差别,新加坡工会力量集中,享有集体谈判权,并与政府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提供福利服务上担当重要角色。这是由于在60年代后,当香港仍是一个殖民地时,新加坡已成为一个独立国家,因此,两地政府合法性的宪制基础不同,再加上面对的社会环境不同,使港英政府和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不同获取合法性的策略,亦因为工会对其获取合法性的作用不同,所以对工会实行了不同的发展政策。
回归以来,香港经济出现衰退、政府施政失效,引起市民对特区政府的不满,因此出现了2003年50万人游行。香港工会亦出现新的发展状况,民主派工会透过激进行为争取权益,并发动群众参与反政府行动。特区政府民意支持度不断下降,因此必须重新思考其获取合法性的策略。而在政府调整合法性策略的同时,将会影响工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