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西藏地处我国西南,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自然资源。解放以来,西藏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新变化。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青藏铁路的顺利通车、内地各大企业的投资加大,援藏工作的深化推进,西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城镇化建设步伐稳步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地方经济逐年发展的同时,西藏也面临着资源短缺矛盾、畜草矛盾、资源开发与群众生活生产矛盾纠纷等一些不可回避的新问题、新挑战。尤其是在西藏资源中的冬虫夏草、草场、水、山、林下产品、矿产等诱发的资源性纠纷已成为并将长期成为影响西藏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全文通过对西藏资源性纠纷的内涵出发,得出西藏资源性纠纷是属于利益纠纷型的群体性事件,有其综合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独特的特征;西藏资源性纠纷诱发主要原因有宗教意识浓厚、地缘观念作祟、法制观念淡薄等思想文化诱因;利益驱使与资源短缺成反比、经济发展滞后等经济诱因,以及利益分配不公、监管力度不够的制度诱因;赔血价和赔命价的传统习惯法在资源性纠纷调解中的局限。从西藏社会发展、民族关系、宗教文化等的迫切需要,提出构建科学防控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那么,如何积极有效应对和处置资源性纠纷,确保西藏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呢?必须要深入研究和构建一套较为全面客观的资源性纠纷防控机制,作为确保西藏地区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构建较为科学的防控机制,科学有效地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问题,缩小农牧民群众、乡村间的利益差距,促使农牧民群众和睦相处,从根本上减少由资源开发引发的纠纷或冲突事件,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机制,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法进寺院、进村、进户等,增强民众、寺院僧侣和干部学法、懂法以及守法的自觉性,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资源性矛盾纠纷。二是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使各种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力争做到发现的早、控制得早、解决的早,把资源性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矛盾排查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为主导,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积极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综合矛盾调处机制,应充分利用“三种方法”、“三股力量”、“三大调解”有机结合进行综合调处西藏资源性纠纷,发挥各自长处,有效保证西藏社会经济秩序健康平稳发展。五是建立健全救济保障机制,各级乡镇部门建立救济保障机构,各市县级部门的各个单位建立扶贫帮持活动,以便保障有困难的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序进行,从而确保当地社会秩序良好,实现西藏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