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作为社会公平一部分的教育公平越来越受到关注,教育公平既表达了美好的社会理想,又体现了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的问题普遍存在。教育资源短缺和教育资源需求不断扩大的现状,决定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尤其是基础教育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对于整个国家的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基础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与每一个受教育者都紧密相连,特别是对于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其意义更为重大,同时基础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国外很多国家也遇到了基础教育资源不公平配置的问题,如美国、哥伦比亚、智利等国,这些国家普遍采用了教育券政策来解决该问题。该现象引起了我国学者、专家的高度关注,他们中的很多人希望通过教育券政策解决我国的问题。2001年,为了帮助弱势群体和落后学校实现教育公平,我国在浙江省长兴县实施了教育券政策,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引发了许多问题,之后有一些市县效仿长兴县也实施了教育券政策。作为一个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理论,人们对它的争论也持续了半个多世纪至今仍处在探索阶段,并且在各国实践的过程中教育券政策暴露了许多严重的问题。所以,教育券政策能否适用于解决我国基础教育资源不公平配置问题值得重新思考。文章首先交代了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并对国内外关于基础教育资源公平配置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同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为之后的研究打下了基础。文章的第二部分对基础教育资源公平配置的有关概念进行了详细地阐述。接着剖析了我国基础教育资源不公平配置的现状、原因以及不公平配置下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明确了导致我国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的因素主要包括社会发展战略选择、教育资源总量投入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文章的第三部分介绍了教育券政策的产生背景、内涵及其在促进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方面的作用,并对国外在基础教育领域实施的教育券政策的实践成效进行了归纳整理。通过对美国、哥伦比亚、智利在基础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方面实施的教育券政策的分析,对它们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进行反思和总结。文章的第四部分以浙江省长兴县和湖北省监利县为例,介绍了教育券政策在我国的实践情况。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研究教育券政策是否适用于解决我国的基础教育资源不公平配置问题。通过比较发现米尔顿·弗里得曼提出教育券政策的初衷就是让教育实现市场化,这与基础教育社会公益事业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教育券政策所倡导的自主择校权也不适用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并且由于我国基础教育实行的是地方政府负责制,教育券政策不能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基础教育资源不公平配置的问题。可见,教育券政策对于解决我国基础教育资源不公平配置的问题并不适用。最后,文章依据前文对基础教育资源不公平配置的原因分析,提出实现我国基础教育资源公平配置的建议: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弱化城乡二元结构;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及农村的基础教育专项投资;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资源公平配置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