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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和扩大居民住房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自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产生以来,始终存在争议。比如,造成了住房价格“双轨制”、经济适用住房的“福利性质”导致权力寻租、脱离受惠人群等等。房地产市场作为一个不完全的市场,需要政府及时进行调控。经济适用住房自1998年底开始推行实施以来,改善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关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同时也暴露出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新时期,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保增长、扩内需”成为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主题,国家加大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廉租住房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地位和投资比例首次超过经济适用住房,有人认为这意味着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从此退出住房保障体系,廉租住房将成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绝对主体。国外住房保障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对我国具体国情的研究表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会就此退出住房保障体系,它有着廉租住房无法取代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政策取向进行分析和研究。经济适用住房并不是我国独有的,新加坡、英国和美国的住房保障政策各有不同特点,但都有类似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性住房,通过对这些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研究,可以借鉴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经验,吸取这些国家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教训。地方政府应以民生为导向,改变过去依靠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短视行为,当民生和经济发展发生冲突时,应该以提高民生水平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保障住宅立法、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继续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办法,特别是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的进入和退出管理,提高管理部门的管控水平;经济适用住房应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建立流畅的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衔接,承租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可优惠购买所居住的房屋;构建政策性住宅金融体系。本文介绍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一般理论,从马克思主义论住宅问题入手,介绍了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它的功能作用: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实践现状,包括我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新形势的影响;通过研究国外住房保障政策,借鉴经验,吸取教训,可以给我国住房保障政策以启示;最后是对经济适用住房未来发展的思考,肯定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分析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政策取向,以期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和促进住房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