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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不断融入国际经济,中国法律法规的英译成为中国对外法律交流和对外贸易等活动的重要环节,而“的”字的英译在汉语立法文本中出现的频率几乎最高。因此本文以“的”字结构为研究对象,翻译等效论为基础,详细探讨了汉语立法文本中“的”字结构的功能及其英译,并总结出汉语立法翻译的原则和策略以求达到对等的效果。希望该研究能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律法规翻译研究的繁荣与发展。“的”字结构作为汉语立法文本所特有的句法结构,具有浓厚的汉语民族色彩。“的”字结构源于古汉语立法文本中常用的“者”字句,而《唐律疏义》中早已出现了大量的以“诸......者”连用的“者”字结构。“的”字结构是名词性的偏正词组省略了中心语的句法结构形式,具有名词的性质和功能。另外,“的”字结构在汉语立法文本中具有提出假设,信息储藏量大及省略中心语等功能。其英译大概可以分为名词性从句,状语从句,定语从句,非谓语动词和介词短语五大类,而这五大类基本上都体现了“的”字结构的语义对等,但在不同的语境中还要考虑形式对等和文化对等。在保证语义对等的前提下实现最佳对等效果。“等效论”一直是翻译理论的核心概念,也是翻译研究中最具争议的概念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包括法律翻译在内的理论研究中。翻译的过程也就是寻求对等的过程,在各种翻译理论繁荣发展的今天,等效论有着较高的理论和实用价值。另外,等效翻译直接影响到译本质量的优劣和翻译方法的探讨。所以对这一复杂问题,单凭定义似乎是无法说清楚的,并且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一般都可以在译文语言中找到同原文中某个单词、短语或句子意义上最恰当的对等表达,从而实现原文和译文在同一语境中的信息对等。因此,等效译法是翻译中最常用、最重要的翻译方法之一。本文通过查找大量、可靠的法律文献及相关资料与书籍,采用规定性与描写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中以规定性为主,证明了翻译等效论对立法文本翻译具有指导意义,并把它运用到对“的”字结构的英译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