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是大学生在进行社会实践时所体现的能力。提升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有利于大学生责任担当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大学生自尊培养和自我效能感的增强;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然而,当下部分大学生存在社会服务能力低下、社会责任意识薄弱、三观不正等现象。究其原因,除客观因素如家庭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外,高校大学生自身主观因素也存在明显短板与不足。因此,多视角探讨提升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高校人才培养意义深远。事实上,影响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的因素是多元复杂的,但大学生主体所具有的自尊水平、自我效能感强弱对社会服务能力起关键作用。为此,本研究基于大学生自尊和自我效能感探讨提升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的有效路径、方法。 本文选取了浙江省中国计量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六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现状进行大样本问卷调查,把握特征,从影响因素及中介效应入手,积极寻找影响大学生在社会服务能力的关键因素,分析大学生自尊、自我效能感与社会服务能力间的关系,认真探讨了自我效能感在社会服务能力和自尊之间的中介作用机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升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的建议与对策。研究结论主要有: (1)大学生自尊水平、自我效能感和社会服务能力整体处于中等水准,且三者均呈橄榄形。(2)人口学在大学生自尊、自我效能感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上表现出差异。(3)有无参加社会服务对自尊、自我效能感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存在显著差异性。(4)社会服务能力、自我效能感和自尊三者间呈两两显著相关。(5)自尊一方面对社会服务能力维度中大学生个体的“求知兴趣”、“能力追求”和“认知与评价取向”解释力度强,并与上述三个因子均呈显著正相关;但对“社会退缩”解释力度较弱,且与该因子呈显著负相关。(6)自我效能感在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和自尊水平间起部分中介作用;(7)自尊和自我效能感两者均对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有正向预测作用;且自尊可单独解释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26.5%的变异量;自我效能感还可单独解释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21.6%的变异量,即自尊较自我效能感对社会服务能力的影响程度更大。 根据上述结论,研究就提升大学生社会服务能力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