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进程在促进了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土地资源粗放利用、建设用地不断扩张、大量占用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等问题。我国的规划种类众多,且规划间由于主管部门、规划依据、期限、标准等不同,导致各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协调、难以衔接,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进“多规合一”。本文对国内“多规合一”和国外空间规划体系做了较为全面的分析研究,然后对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等七种规划从主管部门、规划层级、规划期限、主要内容、规划特性、审批机关和编制依据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比较。进而阐述了“多规”矛盾类型,分析了“多规”矛盾产生原因,提出了“多规”矛盾协调原则,探索了“多规合一”协调对策,并以万宁市“多规合一”为例进行了应用,以证实本研究所提出的“多规”矛盾协调原则和“多规合一”协调对策的应用价值。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解决当前“多规”不协调的问题,实现空间资源的保护和高效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1)我国的规划可分为以“保护”为主要任务的约束类规划和以“发展”为主要目标的开发类规划。“多规”矛盾类型可分为约束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开发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开发类规划与约束类规划之间的矛盾三种类型。(2)“多规”矛盾产生原因包括表层原因和根本原因。表层原因包括:法理依据和侧重点差异、规划期限不一致、规划基础差异、审批部门不同、管制分区和管制要求不同。根本原因是我国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带来部门事权争夺,使各规划自成体系。(3)协调“多规”矛盾,应当遵循“多规”矛盾协调原则。包括:生态优先原则、约束力原则、保护耕地原则、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和适度尊重用地现状原则。(4)本文提出的“多规合一”协调对策包括:第一,制定由总体目标和分目标构成的科学的规划目标体系。第二,合理确定规划期限。第三,对接规划技术标准,包括:建立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1+N”模式;基于ArcGIS平台,统一坐标;基于“反规划”理论,划定用地边界;统一用地分类。第四,建立“多规合一”公共信息管理平台。第五,完善管制和法律环节,包括构建统一的空间管制体系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第六,加强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