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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与国际金融业接轨的过程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日益严重的不良资产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地阻碍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制约着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也极大地威胁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和良性发展。因此必须尽快寻求解决途径。本文首先讨论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和具体成因,以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对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成因复杂的巨额不良资产,我们需要学习国际上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来提高处置效率和改善处置结果。本文将美国、日本作为发达国家的代表,韩国作为新兴经济国家的代表,波兰作为转轨经济国家的代表,泰国作为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的第一个国家,阿根廷作为处置不良资产不妥的国家代表,分别对欧美及亚洲各银行业对不良资产的处置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这些国家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例如:美国、波兰、日本和泰国在相关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韩国、泰国和波兰在企业重组方面的经验;以及这些国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手段都将对我国防范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巨额的不良资产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2004年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把最低资本规定为首要问题,并提出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在8%以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不佳,不良资产是提高其资本充足率的一大障碍。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及我国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对策,并结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处理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就如何解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提出了若干对策和建议。要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就要国家创造相应的有利环境,如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展资本市场,同时也要从根本上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在防范和化解不良资产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积极的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方案。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和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