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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设计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建筑市场经济规律的承发包管理模式。在此情况下,投标不仅成为公路设计项目承包的最主要方式,而且成为勘察设计单位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一个在设计市场中拼搏的企业,只有通过合理投标决策中标,把自身的设计、劳务或者服务“营销”出去,才能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然而,现阶段的投标决策都是以完成投标文件为主而未将设计投标作为系统来研究,未在竞争系统中明确决策的组成部分以及各过程应进行的工作,因此,对设计投标决策系统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立足解决该问题,通过对勘察设计单位内外因素的分析,设计出一套适应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的投标决策机制,为企业提高设计投标决策的科学性和提升项目的中标率,提供理论依据。本文从分析公路设计项目投标决策现状入手,深入剖析了我国公路设计项目招投标制度与程序的特殊性,并指出其普遍存在的问题,认为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企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不科学、决策人才利用机制僵化、专业性决策方法落后于产业发展要求等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国内外利益相关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了公路设计项目主要利益相关者及利益要求。其中利益相关者包括业主、勘察设计单位、评标专家组、交通厅、竞争对手、发改委、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位、项目沿线社区和环保部门等十类。认为各利益相关者的差异性利益要求以项目价值为核心且相互联系;投标决策要想保持及时、合理的实施,必须增强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为杠杆标准,将公路设计项目投标决策划分为四个阶段,即项目获悉、项目预评价、项目中评价和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预评价阶段,提出“是否投?”和“投哪个?”两类项目选择决策,使用逻辑赋值法和加权灰靶法分别建立评价模型;在项目中评价阶段,运用案例推理理论、ANP和物元可拓等方法,建立网络体系结构,根据具体情况从模式化解决方案中选择最合适方案,形成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投标指导思想。得到结论:设计项目投标不同于施工项目投标,不能仅考虑报价和风险决策,应该更加关注已有项目的投标经验,为决策者选择成本最低、预期利润最大、自身竞争力最强的设计项目提供决策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