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Analysis Of The Role Played By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In Zimbabwean Elections:The Case Of Zi

来源 :华中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ocao012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津巴布韦选举支助网为代表,考察了民间社会在津巴布韦选举中所发挥的作用。文章探讨了民间社会在理解津巴布韦后殖民时期关于选举治理方面的概念。并对所认识到的民间社会组织的作用被低估以及民间社会组织被称为与反对派政党联合执行政权更替议程的国家的敌人这两个事实进行了详细分析。通过回顾著名学者和作家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得出他们关于民间社会组织从选举前到选举后所发挥的作用的观点。同时,文章研究了国家-公民社会关系的复杂动态,并审查了他们在整个选举周期内津巴布韦支助网的组成,结构和程序。研究人员采用定性分析和数据陈述的方式对正在讨论的问题进行了批判性分析。可以肯定的是,民间社会组织在研究倡导,选民教育,监测和选举观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章给出的结论和建议是,民间社会组织不应与国家对立,而应赞扬国家在选举中发挥的作用,并在履行其职责时保持非政治性,以提高效力和效率。
其他文献
虚假诉讼一词由来已久,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前,我国理论界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定性有多种说法,其主要的说法有诈骗、敲诈勒索、妨害作证和无罪。正是因为理论界的学术争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产生了许多不同罪名的刑事判决。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虚假诉讼罪被正式增列入第三百零七条,作为一个独立罪名纳入了我国《刑法》之中。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治的不断进步,文明和谐的大环境
起源于罗马法的居住权制度,对世界各国及地区的相关立法产生了颇深影响。2002年我国《物权法(草案)》就曾提出过居住权制度,但因种种原因并未被采纳,2007年正式公布的《物权法》中无居住权制度。直至2018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更完善的住房制度以及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会议精神,使新时期社会所需与民法典物权编的编撰结合在一起,共同聚焦人民居住权利的问题,引来学界对于居住权制度的又一次理论探讨。最终
学位
随着经济发展,未成年人独立持有财产的现象越来越多,父母不当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问题时有发生。我国法律承认未成年人财产权,同时未成年人财产又具备一定的特殊性,管理权和所有权分离,易遭受父母的不当处分。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行为中涉及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父母的财产监护权、相对人利益等多方利益关系,必须对处分行为加以界定,特别是在《民法典》语境下作出准确理解,梳理分析实践中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财产具体情形。
商标与商品通用名称之间的冲突由来已久,尤其近些年来,随着商标侵权案件的攀升,二者之间的纷争已成为商标法研究与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商标与商品通用名称之间既相互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其中,最大的区别为其标识本身是否具有商标显著性,显著性的有无直接决定了商标与商品通用名称的属性,显著性的变化也是商标与商品通用名称相互转化的枢纽。显著性是商标的灵魂,也是商标保护的核心,商品通用名称本身不具有商标显著性,但经
学位
为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金融机构需要履行的适当性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应运而生,即金融机构要为适当的投资者匹配适当的金融产品、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此前,我国对于该项义务的法律责任规定主要集中于行政责任领域,《九民纪要》及新《证券法》的颁布使得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民事责任领域的保障。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行为可以视为对投资者的侵权,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涉适当性义务的民事诉讼案件中,
破产制度的产生建立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利益。税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形式之一,基于其自身具备的特殊法律性质,加之税法与破产法制度尚存在若干冲突性规定,致使税收债权的相关法律问题成为目前阻碍破产清算程序有序推进的重要因素。本文在充分考量破产清算程序中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基础之上,总结现阶段税法与破产法制度在相关问
学位
随着物联网信息技术和数据产业的蓬勃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意识到数据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治理功能。数据只有在流通中才能发挥其价值,在与其他数据结合、分析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才更具有预测和评估的效用。数据作为一项新兴的产物,有关数据的性质、归属等理论问题尚存争议,数据流通的法律规则亦不明晰,导致数据主体权益保障不充分,数据利用程度不高,有关数据的争议解决适用现有法律规则标准不一。本文将对现有理论观点、
学位
新《公司法》、《证券法》的一个亮点是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这项制度填补了我国相关法律的空白,强化了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增强了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心,意义深远。  但是,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是通过几款法律条文的简单规定就可以完成的。本文基于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及相关司法实践,分析了现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不足和制度运行中遇到的障碍;进而结合股东派生诉
学位
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是除破产清算制度外,规范公司市场退出行为的又一重要规则。我国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法律规定不够完备,理论研究欠缺深入,无法满足公司实践发展的需求。本文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以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我国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发展状况,分析其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在比较研究国外实践,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公司非破产清算制度的思路和建议。在研究范围上
在侵权归责的发展史上,自罗马法以来,均坚持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即无责任”为一著名的法律格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事故、公害事故的大量出现,由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几乎不可能,各国基于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和照顾弱者稳定社会的政策考虑,相继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自19世纪中后期正式确立后,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无论在世界上还是在我国,其适用的范围都越来越广,在侵权行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