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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新修订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休息休假、获取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权利。并且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签订的必备条款,它是劳动者享有的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之一。正在提交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也规定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而其中的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上开展最早、实施范围最广的险种,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镇化改造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形成了农民工,他们是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群体,在我国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但由于农民工自身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大多数农民工从事的是高风险、职业病多发的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并且近几年发生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大都发生在农民工身上。而我国原有的工伤保险制度仅仅覆盖城镇的企事业单位的公民,将这些城镇居民之外的边缘人群的农民工排除在“安全网”之外。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基本权利的实现,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不仅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理论课题,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本文在现有的数据和理论基础上对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进行了分析:首先介绍了农民工的产生及其原因、相关概念的区别、比较了国内外工伤保险的研究现状;其次在此基础上揭示出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分析其他国家工伤保险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构想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