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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课程决策权力由国家完全掌控发展到当前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分配局面,作为新课程改革的产物——三级课程决策机制改变了以往高度集权的中央课程决策体制,一种新的课程决策体制也随之出现,即校本课程决策,就是把课程决策的部分权限与职责分配给学校,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做出决策。校本课程决策是一种民主性的决策体制,与课程有关联的各方面人员都应该参与校本课程决策,他们包括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课程专家等。但当学校在开发与实施校本课程时,真正做出决策的是学校领导,其他人员不能恰当地参与校本课程决策,充分而实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本文在探讨教育权力、课程决策权力分配形式、校本课程决策中教育权力的划分与体现的基础上,阐述上海市格致中学校本课程建设理念及校本课程决策举措、决策组织与程序,分析其校本课程决策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进一步的改革建议。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阐述研究的背景,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梳理、归纳国内外有关校本课程决策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与研究方法。第二章、第三章,从教育权力和课程决策权力分配出发,分别论述了“教育权力的性质、依据与类型”、“教育权力分权化”、“政治学角度教育权力的纵向分配”、“课程决策集权化”、“课程决策分权化”、“课程决策自主化”、“校本课程决策是教育权力分散化的体现”。第四章“校本课程决策中教育权力的进一步划分与体现”:对于学校内部参与决策方来说,校长具有校本课程领导权力;教师作为校本课程实施者具有主导权;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具有主体权。对于学校外部参与决策方来说,家长具有参与权、社区具有话语权、课程专家具有指导权。第五章“校本课程决策案例研究——以上海市格致中学为个案”:介绍格致中学“尊重学生愿望,适应学生需求,立足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的和谐整合,促进学生人本、多元发展”的课程理念、“源于学生、高于学生,合作创生;呼应时代,关注前沿,接轨国际”的课程定位、立体化的课程结构。从校长、教师、学生、课程专家等方面阐述上海市格致中学校本课程决策举措,论述其校本课程决策组织与程序。第六章“上海市格致中学校本课程决策的进一步分析”:分析上海市格致中学校本课程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及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地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