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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完备的税收应具有两种功能,即财政功能和经济功能。它既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工具,要为政府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以满足政府实现其政治职能的物质需要;又作为国家掌握和运用的一种再分配手段,起到协调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是,晚清时期,为缓解政府严重财政危机而仓促开创的厘金税却完全脱离了正常的发展轨道:一方面它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清政府的财政需要,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另一方面却严重阻碍了中国近代工商业的发展,成为病商扰民的恶税。正是这种矛盾关系使厘金在裁与不裁的争斗中得以畸形的延续下来。本文着重论述了厘金对晚清工商业及国家财政的双重影响,以揭示其矛盾关系。本文正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整体上论述了晚清厘金制度本身的情况。主要分析了厘金产生的原因、推广过程,以及厘金作为一种极不规范的商业税所具有的特点。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厘金的推行对晚清时期的工商业的阻碍作用。这一部分主要从国内工商业和对外贸易两方面来加以论述。前者分析了厘金对国内商品流通、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展以及国内统一市场形成的阻碍;后者则论述了厘金抑制国内商品出口及利于外国商品输入的作用。厘金对晚清经济的这些严重危害性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强烈不满,以致“裁厘”呼声不绝于耳。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厘金税收对晚清国家财政的支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它打破了传统的财政税收结构,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四大支柱之一;对国家重要财政支出的支持。而且还从厘金导致地方既得利<WP=4>益集团的形成入手,揭示中央和地方对厘金的重视以及无法裁撤厘金的现实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