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10月29日,郭树清上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如今新掌门执掌证监会已经一年,在此期间,郭树清推出了多项改革新政,其中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尤其引人注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我国曾在2001年成功完成了新股发行制度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的过程,而这场变革的效果究竟如何,是否提高了新股定价效率,不仅验证着新股发行制度变革是否成功,同时也预示着接下来的市场化目标能否实现。本文正是从这一目的出发,去比较研究审批制与核准制下的新股发行的定价效率差异。本文首先提出了研究背景与意义。本文立足于我国频繁的制度变迁过程,结合我国自身特点对IPO定价效率进行探索研究,研究意义在于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促进我国股票市场健康有序成长。然后,本文回顾了有关新股定价效率的国内外文献,并阐述了关于新股定价效率的重要表现形式——IPO抑价(Under Pricing)几种理论。同时介绍了主要的三种新股发行监管方式——审批制、核准制与注册制,并以德国、法国、英国为代表,对其所实行的新股发行监管方式作了简单介绍,同时梳理了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由审批制到核准制的演变过程。在梳理了新股发行制度的演变并回顾了研究文献之后,本文提出研究假设,即核准制下的新股定价要比审批制下的新股定价反映的信息更多,定价效率更高。本文采用了主成分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方法,以1997—1999年和2001—2011年沪深市场的IPO数据为样本,对这两种发行制度下的IPO定价效率进行了比较研究。实证结果表明:审批制下的IPO定价只反映了发行公司的二级市场供求情况和发行规模,反映的信息十分有限,定价效率很低;核准制反映了发行公司的二级市场供求情况、公司的注册地域、发行方式和发行公司自身的规模等因素,核准制下的新股发行定价反映出的信息更丰富,定价更有效率,也更加合理。本文最后提出了5条政策建议: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赋予承销商自主配售权利;完善询价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效率水平和监管水平;对投资者普及投资基本知识,倡导理性投资。文章最后对未来相关研究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