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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征地拆迁是指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村集体之间的流转,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采取的行政行为。既然征地拆迁是一项国家政策,村委会就必须遵照国家的意愿来执行,协助配合并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征地拆迁不仅关系到农民集体的切身利益,也深切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既是解决征占地过程中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关键措施,也是当前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内容。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农村征地拆迁规模不断扩大,呈增长趋势。农村征地拆迁涉及国家,利益团体以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而在这过程中,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虽不直接受政府领导,但其做法直接关系到政府具体政策的执行情况,肩负着协调好上述各方面利益的核心使命,因此,村委会如何应对征地拆迁已成为上至国家下至村民都普遍关注的问题。农村的征地拆迁具有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的特征,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看到,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些村集体能够积极创新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让被征地农民由誓死保卫土地到积极参与征地,进展较快,能与村民很快达成拆迁协议,没有出现流血冲突事件,实现了高效征地、发展征地、和谐征地,受到了村民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而更多的村集体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因各项拆迁安置、土地赔偿款以及青苗价格赔偿等各种补偿政策存在缺陷,导致征地难、拆迁难,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管理问题。本文以陵水县大墩村和黎安村为例,通过对两个村委会征地拆迁现状的比较研究,深入了解产生差异的原因,借鉴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总结出征地拆迁中出现问题村委会应如何应对,并在参考现有文献的基础上为村委会如何更好执行政府下达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