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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解决我国农村面临的长期未解决的温饱问题、改善广大农民的生活问题、维护广大农村的社会安定从而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国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制度漏洞。农户耕地生产的零碎化、细碎化、分散化难以进行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其本质仍然是小农生产的延续。在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显然这种耕地制度已经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业总产值为1181469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位居全区各盟市前五。兴安盟耕地肥沃,耕地有机质含量高达5%以上,对于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开展农户耕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户耕地规模效率具有先天优势。但是兴安盟扎赉特旗农户耕地利用现状仍是每家每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是扎赉特旗农业生产的主要特征,与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生产仍然为初级阶段。同时扎赉特旗城乡人口结构有很大变化、农业兼业化、农业空心化现象比较突出。农户耕地生产人工成本上涨过快、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为此,提高农户耕地规模效率,推进农户耕地规模化经营进而提高该旗农业发展的竞争力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出路。本文首先介绍了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充分说明国家关于促进农业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原因及政策扶持,指出农业发展耕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必然趋势;其次,对本文所运用到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明本文运用的相关理论基础,以及本文在写作时所运用的主要计算方法;第三,阐述扎赉特旗经济社会现状及农户耕地流转、农户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现状;第四,对扎赉特旗农户进行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第五,对扎赉特旗农户提高耕地规模效率,促进农户进行耕地适度规模经营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