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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经历了相当大的变化,尤其是经济体制进行了一个历史转变。不可否认,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与此同时产生的问题也不可忽视。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民的观念也随之转变,公民参政意识与法制维权意识获得提升,这不仅是社会文明的象征,也标志着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而国家制度政策的缺失,却导致公民与国家之间摩擦不断。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利益结构严重不平衡,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矛盾的长期积压与不间断的爆发极易引起集体行动的发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随着中国近年来集体行动事件呈明显上升的态势,关于集体行动发生的原因以及制度规制问题的研究迫在眉睫。尽管在中国急速增加的群体性事件尚未引发大规模的政治动乱或社会动荡,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仍然缺乏对群体性事件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美国著名的政治经济学家奥尔森在其著作《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对集体行动问题进行阐述。他通过研究历史事件,基于理性人的假设以及搭便车现象,认为集体行动是不容易实现的。他批判传统的观点——个人会积极推动集体利益的实现——认为是不符合逻辑的。尽管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在解释搭便车效应时具有很大合理性,但考虑到当前中国频发的集体行动事件,它的解答却不尽人意。众多的集体行动的出现表明,中国当下特定的社会环境突破了奥尔森所说的“集体行动的困境”。基于此逻辑起点,本文继续探索破除困境的因素以及规制众多群体行动的机制设定。 本文的结构框架首先以相关理论为逻辑支点,包括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以及西方的经济人假设理论,系统分析奥尔森关于集体行动困境的阐述,从基于利益形成的集团、行动规模对结果的影响、集体行动达成的外部因素以及所产生的结果——争抢瓷器现象——方面进行分析;其次,从我国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出发,探讨当前发生在我国的集体行动的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发现当前我国的集体行动是如何突破奥尔森“集体行动的困境”的;最后,通过将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与我国的实际现状进行比较,从集体行动分类规制方面、冲突机制解决方面以及利益表达途径等方面出发,力图使集体行动规范化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