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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压力的与日俱增,如何提升老年人口的生存发展能力,促进其社会参与和全面发展,提高其生活质量是老龄化社会必须要面临的挑站。因此,老年教育作为实现积极老龄化的重要途径正在引起普通关注,也是各国政府应对老龄化主要举措之一。 世界各国老年教育发展的历程表明,老年教育作为一项准公共服务产品,无法完全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有效供给,政府应成为老年教育的供给主体,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现阶段,老年人对老年教育需求的日益扩大同老年教育供给的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呼唤着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在这种背景下老年教育中的政府行为研究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泉州市老年教育为样本,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回顾了泉州市老年教育发展过程和现状,总结了泉州市政府在发展老年教育中的积极作为,指出了泉州市老年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在教育理念、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师资队伍、资源配置、理论研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同时客观剖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基于上述分析,借鉴美国、日本、巴西、中国台湾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的经验启示,以及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山东省、武汉市、德化县地方政府在发展老年教育的做法,运用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管理服务,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政府要完善老年教育相关制度体系,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框架内,制定和完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增强政府财政的民生导向,保证老年教育的财政支出比例,建立老年教育的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要加大老年教育的政府统筹力度,把社区(农村)老年学校作为开展老年教育的主阵地,培育并发挥基层示范校的幅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