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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茶马贸易与茶马古道曾闻名中外,当代的互市贸易区建设热潮让千年的互市话题炙手可热。针对中国边境贸易不规范的历史现状,互市区如何建设,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律的手段来推动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如何在中国边境地区率先实践国际民商新秩序构建互市合同法律秩序,是当前中国边贸发展与互市区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课题。本文围绕“互市合同法律秩序规范化”主题,在提出互市合同法理论的基础上,应用国际民商新秩序理论,对广西中越互市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以中国与越南合同法律规定比较分析为手段,对中越互市合同法律秩序的建构进行研究,努力提出切合实际的、科学可行的对策与建议。
论文主要由引言以及四个章节构成。引言部分介绍了选题情况,研究了中越互市的历史发展,以及互市合同法的研究现状,认为互市合同法是一个非常有价值但学术研究空白的领域。
第一章从法理学角度对互市法及互市合同法律秩序进行研究。认为当代法理学体系忽视了互市法的存在,互市法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缺乏应有的地位。互市法的发现,引起法律构成要素理论的革新,“法系统”概念的提出发展了法理学相关理论。互市法系统发展不均衡,互市合同法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造成了互市合同法律秩序失范现象。
第二章研究互市合同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互市合同法的历史源流、法律渊源、内容结构、法律地位。认为互市合同法的发展经历了全面意思自治、有限的意思自治、有限成文法、分散成文法四个历史阶段,其渊源包括国际条约法、对外经济贸易法、国家行政法、地方性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国际惯例。以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为骨干,互市合同法内容比较丰富,结构完整独立。互市合同法主要是国内法、私法、兼具国际法、民法、商法、管制法、商人法的特征。迄今,互市合同法还没有实现法律部门化,是合同法的重要分支与跨国法的主要部分。
第三章在对广西东兴、浦寨互市调研基础上,对互市合同法律秩序实践问题加以研究。立足把握互市合同实践需求,以中越合同法比较为主要分析手段,努力跨越多元秩序冲突的障碍,在广西中越互市区致力推动一个体现互市合同自身特质的、符合国际民商新秩序要求的、成熟的、体系完备的互市合同自体法的构建。
第四章探讨了互市合同法律秩序建构问题。国家对互市政策的制定是法律秩序构建的基础,应充分尊重互市从“点到区”规模化发展趋势,理性认识跨境经济合作浪潮造成的“互市危机”,正确评价互市的历史作用与功能,以实现国际民商新秩序为目标,改变不平等的、掠夺性的封建互市合同法传统,根据互市贸易区发展模式的具体选择,以灵活地推动专章专篇的独立式专门立法为内容,构建互市合同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