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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比特币出现后,各类数字货币开始涌现而出。这类创造初衷为抵制货币滥发、增进社会公平与效率的货币与当前全球普遍应用的法币在货币创造、储存、流通方式上存在诸多不同。从社会意义来看。数字货币一方面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而具备许多良好的应用场景,另一方面,作为新生事物的数字货币存在诸多弊端,例如其匿名性易被不乏分子用于洗钱和其他违法犯罪的资金交易;市场信息的低透明度导致数字货币价格易被操纵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ICO为非法融资提供了温床等。从对金融市场研究的角度来看,数字货币发展至今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全新类别的资产。研究这种新兴的、与传统资产大不相同的金融资产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金融交易的本质。本文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在现有的对数字货币市场有效性的研究基础上,拓展了对市场有效性相关因素的研究,尝试去理解关于这各问题互相矛盾的实证证据。本文发现,数字货币市场并不总是有效,以往研究得出矛盾的结论是由于时间窗口选取的不同,因而在平均意义上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在市场波动率高时,市场参与者大多由贪婪或恐惧的非理性情绪主导,故市场有效性较低;而在市场波动率低时,价格波动本社对市场参与者造成的冲击较小,非理性投资者选择的交易方向也能如有效市场假说假定的那样互相抵消,从而使市场维持较高的有效性。这一发现一方面解释了此前矛盾的经验证据,同时也为监管数字货币的方式和理解主流金融市场有效性程度的不同提供了一种思路。另一方面,投资者在投资时总会面对风险收益权衡,不同资产在组合中占比的问题。本文验证了主流数字货币与股市、外汇、大宗商品、贵金属的相关关系,发现数字货币与传统的各类资产相关度极低,其收益率难以被股票多因子模型、商品、外汇、贵金属收益率解释;但整个市场同步性较强,不同数字货币收益率可以用数字货币特有的市场因子、市值因子和动量因子解释。上述工作为数字货币的风险-回报权衡提供了一个较为通用的框架,同时指出了数字货币与其他大类资产的低相关性可以被用于改善投资组合的夏普比率,提高期望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