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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是中国历史上由女真人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经过多年与辽宋的征战,最终将疆域一直推进到淮河北岸,与南宋沿淮为界,黄河更是完全纳入金朝的版图。为此金代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一系列相关的水利机构来管辖和治理金代境内的众多河流以及与水利相关的事务。金朝在中央基本延续了唐宋以来的水利机构设置,在尚书省下设工部和都水监,其中金代在工部下没有再设置下设与水利相关的部司,而是将都水监作为专门的河防事务水利机构,成为金代最高的专管河防治理水利事务的行政机构,减少了部门之间的繁冗,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运转的效率。在金代都水监的设置吸取唐宋都水监的精华,机构设置完善,都水监下设分治监、外都水监下属部门。虽然金代上承唐宋之水利设置,但在某些方面还是不同于唐宋时期的水利机构设置。首先金代撤销了唐宋时期工部下设的水部,使金代的水利机构设置比较明确和单一,便于部门之间的传递有利于政令的执行和管理。其次金代都水监在官称改为都水监,不在沿用都水使者,官阶比较唐宋时期有所提高。最后官员任命上不仅有汉人担任都水监官员,同时还有女真人、渤海人等其它少数民族担任都水监的官员,呈现出金代都水监鲜明的时代特色。除了工部和都水监之外,金代在漕运事务上设漕运司管辖,在农田水利事务上由户部、提辖司负责。从而使水利相关的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负责机构。都水监在金代主要是负责河防治理、编写河防的律例、规范河防技术,同时也兼管金代的漕运、桥梁道路建设等众多方面。除了工部和都水监之外,金代在漕运事务上设漕运司管辖,在农田水利事务上由户部、提辖司负责。从而使水利相关的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负责机构。都水监在金代最重要的职能是治理水患上,金代水患灾害频发,为此金代都水监提出了分流治理,疏导河流的建议,这一建议在当时是正确可行的,但是由于金代中央统治集团保守的治理观念,这一方法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以至于金代的河患治理始终未见其效。虽然在河患治理上没有显著的成效,但是金代水利机构都水监总结了前代治水的经验,根据北宋沈立编写的《河防通议》(卞本)治水书籍,结合金代治水的经验编纂成金代河防专业书籍《河防通议》(监本),为后世研究金代河流治理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同时金代都水监结合治水经验在章宗泰和二年(1202)颁布了中国水利史上现存最早的河防法令,是金代河防律例成熟的标志,也为后世制定河防律例提供很高参考价值。金代都水监除了专门的河防水利事务外还参与造船、加固沿河城池、修造桥梁等事务。在地方上金代设立了基层的水利机构——埽所,有金一代的埽所数量渊源多余史书记载的二十五埽,而是而是根据河防的实际需要在重要的河流段设立埽所,以满足河防工作的需要。金代在埽所还设有专门的水利军种--埽兵,长期驻扎在埽所进行日常的河防工作,其数量在金代也是很客观的也远远多于史书记载的数量。金代埽所设置成熟完善有专门的埽兵和物料场以其满足日常河防管理的需要,同时金代政府还制定了埽所人员的日常工作功程规章制度、埽所人员的作息时间,甚至是伤病治疗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在埽工技术上金代也有着严格的规定,从物料收集选取到埽岸的制作,金代都有严格的规定。金代埽工技术在继承宋代技术的基础上也不断向前发展,形成了规范的“明昌七年定到打造捲埽竹索法”埽工的工艺流程更加完善,为后世的埽工技术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在地方水利管理机构金代除了设立埽所外,金代还规定了沿河路府州县的河防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