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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也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源;同时水又是环境的组成部分,具有最容易受到破坏和在人类活动影响下迅速发生变化的特性,水环境的破坏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有关组织对水资源的定义是:“作为资源的水应当是可供利用或可能被利用,具有足够数量和可用质量,并适合某地对水需求而能长期供应的水源。”我国水资源匮乏,且在时间与空间的分布上又极不均匀,从地理的角度看,西北地区水资源尤其短缺。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家西部大开发进程的加快,以西安为代表的大量西部地区城市水的供需矛盾突出,城市水资源紧缺不但阻碍了经济发展,对人民生活也造成了很大影响。有的省会城市甚至采取了定时供水的措施,进而引发了公共卫生危机。因而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已成为当务之急。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表明,单纯只是通过一些行政干预和宣传教育无法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城市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必须充分发挥灵活的经济刺激功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弥补和纠正传统模式带来的管理方式僵硬、效率低下等问题,从根本上保证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实现。本文的研究拟通过分析西安市在水资源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提出政策法律方面的解决对策。本文首先从西安市当前水资源利用情况入手以及城市化对水资源环境的影响,试图从理论上对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全面的分析。接着在论文第二三部分介绍了城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践较为成功的发达国家的政策措施和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切入重点分析了现阶段西安市水资源管理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最后围绕着政策和法律构建问题展开论述,为我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政策制定和立法方面的思考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