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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离岸外包,作为一个新兴的概念,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吸引金融服务离岸外包已经成为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新热点,中国也已将其作为下一步经济发展的动向。由于金融服务离岸外包,既涉及到服务贸易的内容,又涉及到国际金融的相关问题,其作为一个交叉学科的研究对象,理论界尚未对其内涵与外延达成一致意见。从横向的角度来看,金融服务离岸外包主要是通过合同来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纵向的角度来看,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实现对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政府监管。在国际上,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所确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GATS)》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合论坛所发布的《金融服务外包(Outsourcing in Financial Service)》都试图对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各国政府、尤其是金融服务离岸外包服务进口国的政府也都在其国内的法律体系中对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我国金融服务离岸外包尚处萌芽阶段,相关立法更是有待完善。限于篇幅,本文将以承接金融服务离岸外包业务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对涉及政府监管的相关国际规则和国内立法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旨在吸取、借鉴。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服务外包、服务离岸外包的概念着手,分析了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内涵、外延、法律关系、发展现状与趋势。明确了金融服务离岸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将其承担的业务持续性地转交境外的外包服务提供者(其附属实体或第三方)完成,由境外外包服务提供者通过跨境电子交付的方式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外延广泛而又不确定,在实践中一般包括金融机构日常运作中事务性业务外包、非核心业务操作环节外包以及核心业务操作环节外包三个方面。
第二部分将以GATS规则与金融服务离岸外包自由化为研究重点,以GATS框架下以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国内监管一般纪律作为切入点,对金融服务离岸外包适用GATS的技术性难题(比如适喟具体承诺表时的归类难题、确认服务原产地的现实困境)及自由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比如对于市场准入注释9的解释、国民待遇中相同服务提供者的确认以及国内监管一般纪律的适用)进行分析,阐述了GATS规则中可能会对金融服务离岸外包自由化造成影响的限制性规定或适用模糊之处。
第三部分以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特征为依据,对部分WTO成员方国内针对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立法实践进行比较,主要涉及国内金融监管、个人数据保护以及劳工权益三个方面。试图就金融服务离岸外包可能涉及到的进口国政府监管措施以及出口国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探讨。第四部分提出中国发展金融服务离岸外包需要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在国际法层面上,需要通过政府间的谈判来解决目前适用GATS规则的模糊之处或可能出现的限制,进一步促进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自由化;在国内法层面上,需要借鉴相关国家已有的法律实践来完善我国国内法律环境,并对此提出若干建议,主要包括加强金融监管立法、完善个人数据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完善财税政策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