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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是国家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以“八五”期间为例,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6.16万亿元,其中建筑业完成3.82万亿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定额的60%,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又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面对如此大的建筑产品市场,我国的建筑产品价格却没有自己独立的价格管理体系,而是从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费用管理。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我国一直采用基本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以及定额单价法来确定建筑产品价格。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价格管理,使价格不能真正反映价值,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抑制了建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建筑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对外发包工程和对外承包工程将会不断增多,按照国际惯例来计算建筑产品价格将成为基本标准。但是原来的建筑产品价格管理与国际惯例相距甚远,不能较好的适应目前对外承包和对外发包工程要求。因此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建筑产品价格管理体制和方法成为重要问题。本文结合我国现行工程计价实践,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从计划管理和市场管理两个不同角度,提出了对我国建筑产品价格管理改革的设想。本文首先通过建筑产品价格与管理和一般工业品的对比,对建筑产品价格与管理的一般概念进行阐述:其次对建筑产品价格与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与国外的建筑产品价格与管理进行对比,指出目前建筑产品价格管理的弊端,认识到对其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同时就与建筑产品价格管理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从而进一步提出了改革的目标、步骤及其内容。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建筑产品价格管理改革的内容。作者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为推动我国建筑产品价格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提供一些理论上和实施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