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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的确定和《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企业必将面临绿色转型升级的压力,特别是重污染企业,由于其整体耗能大、受技术装备等限制,在绿色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必将遭遇更多的挑战。然而,现有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中并未将企业环保投入列入考核体系中,这极大的阻碍了企业在环保领域增加投入的积极性,主要是提高环保投入与降低企业效益之间存在的矛盾,面对重污染企业在绿色转型升级所面临的困局,对于在当前经济建设中占据核心地位的国有企业更应起到带头作用,通过创新绩效评估方法化解两者间的矛盾。正是基于这样的需要,本研究借鉴杨婷蓉、丁慧平教授提出的绿色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选取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为研究对象,探究高污染企业由于环保政策、社会责任等因素在降低企业自身对环境的污染方面投入巨额的治理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对企业绩效评价产生了哪些影响。本研究通过案例分析法、沃尔比重评分法及对比分析法对该核算方法的实践性展开讨论和研究,验证该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首先,以企业绩效评价理论为基础,回顾并整理了国内外学者在经济增加值、绿色经济增加值和国企绩效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基于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成果,本文对绿色经济增加值在重污染企业中的度量与应用进行论述,其次,本文将选取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通过案例分析与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将传统财务指标、杜邦分析、经济增加值与绿色经济增加值进行对比研究,验证绿色经济增加值在高污染国企中的适用性。最后通过绿色经济增加值在宝钢股份的应用结果得出结论,为企业提升绩效提供建议并为主管部门(国资委)提供绩效评价新思路。本文通过对宝钢股份绿色经济价值的对比分析,证明该指标体系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通过可量化指标将环保投入纳入绩效评价考核中,可以更加全面的反映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也有助于提升管理层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通过鼓励高污染国企在年报中自主披露其环保投入等相关信息,有助于推动全行业环保数据的披露,并且通过对环保数据进行绩效评价提供相应减税等优惠措施,提升企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