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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和国际贸易中逐渐活跃。与此同时出现的,则是国有企业涉及的海外争端。在此类争端中,部分国有企业因其受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特性,希望利用国家或中央政府在海外享有的豁免权以便从争端中脱身。因此,如何界定国有企业及其财产与国家及其财产,从而判定国有企业及其财产是否具备此豁免资格成为海外法院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国有企业在海外争端中被诉时,对于其是否具备豁免主体资格以及其财产是否可豁免执行的认定问题,目前国际上并没有统一标准可做参考。海外法院遇到此问题时的通常做法是依据其国内有关外国豁免的立法或判例,同时结合被诉国有企业母国的法律进行判定。在此过程中,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国内规定存在差异,也由于我国目前在对国有企业及其财产与国家及国家财产的界定方面法律规定不甚明确等,导致海外法院混淆中国国有企业及其财产与中国国家及其财产之间的关系。有关中国国有企业海外被诉争端,除了海外法院在豁免问题的判定实践中会遇到的问题之外,中国国有企业过多的主张豁免或者主张不当也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可能导致国家责任与国有企业责任不分,造成国有企业在未来的海外投资中遭遇更为严格的投资安全审查,以及影响其他国家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判断等。本文以有关国有企业及其财产豁免的国内外规定为理论基础,以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被诉争端中海外法院的判决为实践依据,分析国有企业及其财产在有关豁免的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此外,研究豁免援引不当的根源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其他问题,并就此从诉讼策略、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三个视角提出建设性意见。除引言之外,本文共由以下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研究国有企业基本理论和豁免基本理论问题。一方面从概念和分类方面研究国内外对国有企业的规定,分析中国现行法律对国有企业相关规定的不足。另一方面,通过研究《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及英美等主要国家的主权豁免理论和英国、香港对官方豁免理论的规定,总结出其中对豁免主体和可豁免财产适用条件的普遍规定。第二部分——研究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被诉争端中,在有关豁免主体主张的判定中遇到的问题。本部分立足于分析《公约》、英美国内立法以及香港对豁免主体需满足的条件的规定,结合我国对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定以及国有企业豁免主体主张的判定实践,探究我国国有企业在海外被诉争端中是否具备豁免主体资格以及海外法院在判定中遇到的问题。第三部分——研究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被诉争端中,在有关财产主张的判定中遇到的问题。首先,分析了《公约》以及英美对可豁免财产范围的规定。其次,通过出资人制度和公司控制权制度等研究我国国有企业财产与国家财产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借助国有企业财产在法院的执行豁免实践,探究国有企业财产是否具备执行豁免资格以及在海外法院判定中遇到的问题。第四部分——研究国有企业在海外被诉争端中不断主张豁免可能带来的问题。首先,从国家和国有企业关系方面分析了对国家和国有企业责任承担方面的影响。其次,以美国为例探讨未来我国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国家安全审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此外,探究了国有企业过多援引豁免或援引不当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造成的影响。第五部分——针对中国国有企业的豁免问题提出建议。首先,对上文所分析的国有企业在海外被诉争端中的豁免问题进行简要总结,并探讨问题出现的原因。其次,从诉讼策略、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三个方面对这些问题提出应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