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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行政处罚与刑罚应该形成一个协调的体系。但是目前我国的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还存在着某些不协调与不衔接音符,这主要表现在劳动教养的幅度过大以及“以罚代刑”现象的存在,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理论界也有不同的观点,本文希望通过对其存在原因的分析,找出问题的解决方法,使行政处罚与刑罚能够协调并衔接,从而促进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文章在序言部分介绍了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存在。第一部分从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关系入手,通过分析有关行政处罚与刑罚关系的理论,得出行政处罚与刑罚要协调与衔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