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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房地产经济与住房保障的协调发展是政府的职责。保障性住房政策是旨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主要由廉租住房政策、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组成的政策体系,其出台背景与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承载着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难题和抑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等多重功能。保障性住房政策过程是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和分解任务,地方的省一级政府负责再分解和传递政策,市、县政府负责具体执行的过程。近年来,随着中央政府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然而,从政策实施的成效看,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比例偏小,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存在。另外,由于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经济发展中形成“重市场,轻保障”的惯性,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采取博弈策略,加上政策目标群体的作用,共同导致了政策执行偏差。本文从府际关系的视角,结合政策分类框架理论,采用文献分析和数据分析方法,阐述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的偏差和原因,并提出改善的对策。论文共五章。第一章指出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第二章概述公共政策执行研究的三代研究途径,着重阐述政府间政策实施概念模型和政策类型理论的主要观点及其对本研究的适用性。第三章概述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的理论依据和政策的发展历程,如资金来源、土地供应、准入与退出机制等政策运作问题,并运用相关数据分别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廉租住房政策和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保障资金、房源筹集、保障比例等政策实施现状进行概括分析。第四章阐述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过程存在的保障资金不足和房源供需失衡导致保障比例较低、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政策外溢、地方政府执行动力不足等问题,首先从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职责同构”和“逐级发包”的府际关系特征为角度分析,政策的实施既受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绩效考核目标要求等等因素的激励和限制,又受市、县政府基于省级政府的资金支持、自身财政能力和利益考量等综合因素上的执行能力的影响。其次依据洛伊的政策类型理论,保障性住房政策是由中央政府作政策规划,通过强制性的财富转移促进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实现,涉及特定的财产、权利、利益在不同的社会群体间之间进行再分配的政策,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影响广泛,因此政策过程的利益冲突程度较高,房地产商和政策目标公众等利益相关者都有共享政策收益的意图。此外,在我国当前的财政体制下再分配政策的实施往往需要地方政府承担比例较大的财政等执行成本,因此如何保障地方政府拥有而且主动为此配置足够的资源是此类政策有效实施的一个关键因素。第五章阐述了从合理分配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职责、完善财政体制,提升地方政府职责与财力的匹配度、完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再分配政策执行中的利益相关者的监管、优化组合政策工具,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方面减小政策执行偏差的对策建议。国务院于今年年初下发的“新国五条”预示中央政府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的力度,我国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应有望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