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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情境下,随着信息传播路径的扁平化和知识溢出的低成本,成员企业在享受集群邻近性所带来知识溢出外部经济性和低交易成本时,多样化的知识互动和频繁化的人员流动加剧了“搭便车”行为和模仿侵权问题,依靠国家产权制度难以有效保护企业知识资产,创新成果推出市场不久,同行竞争者就会通过简单仿制、低成本抄袭进入市场,创新企业不但难以获得相应的知识资产回报,甚至还会出现“创新找死”的尴尬局面,创新企业的研发热情难以维系,最终也会放弃创新走向模仿,整个集群陷入“近墨者黑”的恶性循环。为此,企业依靠自身战略行动催生集群内生的本地化知识资产治理制度安排,有效补充专利等国家产权制度的缺位与失效,成功规范集群企业的生产、创新行为。然而,这些有效尝试目前仍然比较零散,有必要对其进行系统化和理论化探讨,以探索集群企业合理、有效的知识资产治理机制及其对本地化制度设计本身的影响,即“制度从何而来”。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和理论发展的不足,本研究围绕“企业如何在集群情境下实现知识资产治理?”这一研究问题,首先,按照理论发展脉络对知识资产治理、独占性理论以及制度理论等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梳理;第二,基于独占性视角,针对526份有效问卷数据,检验集群情境下,国家法律规制在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过程中的效果;第三,以浙江省内5个产业集群的企业为研究对象,采用探索性多案例扎根研究方法,提出“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创新合法性压力——治理绩效”的从创新中获益逻辑新架构;第四,基于静态视角,针对526份有效问卷数据,打开集群情境下,企业知识资产治理的黑箱,验证企业感知的合法性压力对企业知识资产治理的中介作用机制;最后,基于动态视角,以浙江桐庐制笔产业集群为研究对象,纵向探索企业知识资产治理的典型模式及其演化过程,挖掘其背后制度因素和模式演化过程。本研究得到以下四个主要结论:(1)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是指集群情境下,对集群参与者的创新活动存在激励和约束作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同时包含基于独占性的产权保护与基于合法性的社群规范和本地规制;(2)集群情境下,“产权保护”在企业知识资产治理过程中作用效果有限,“社群规范”和“本地规制”成为企业知识资产治理制度安排的重要补充,且对于减少企业模仿行为发挥作用更大的是“本地规制”,对于提高企业创新意愿发挥作用更大的是“社群规范”;(3)集群情境下,“合法性压力”在企业知识资产治理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4)基于动态视角,集群企业通过制度创业能动性重新定义和强化场域制度边界,推动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模式演化使企业“近墨者不黑”,甚至推动集群“由墨向清演化”。本研究主要贡献于以下三个方面:(1)立足集群情境,推动企业知识资产治理研究的边界收敛和理论建构;(2)从独占性到合法性,拓展了“从创新中获益(PFI)”理论的逻辑框架;(3)从被动制度同构到能动集体行动,探索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演化机理。除上述理论贡献外,本研究结论也在实践层面上为集群内相关主体尤其是公共政策制订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提供有益的启示:(1)从“创新扶持”到“需求激励”,为本地政府制定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支持性政策提供实践启示;(2)从“名存实亡”到“集群担当”,为行业组织制定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支持性规范提供实践启示;(3)从“单打独斗”到“集体行动”,为创新企业制定创新战略以及知识资产治理策略提供实践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