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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险消费走入千家万户。然而,虚假宣传、误导欺诈以及恶意拒赔等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严重困扰着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与保险业务规模的“井喷式”发展相比,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却表现出极大的滞后性——既缺乏系统完整的法律框架,又缺乏高效经济的救济机制,保险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继而爆发出大量的保险纠纷。基于此,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既可以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又可以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故本文聚焦于保险消费者保护,以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为逻辑原点,继而对现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并从中发现问题。在借鉴域外成熟的法律制度后,对完善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本文除绪论与结论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首先,以保险消费者的概念作为研究起点,探讨了保险消费者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其次,重点分析了保险消费者保护的特殊性,即对保险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必要性。最后,阐明了贯穿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之中的基本理念。第二章主要对我国现行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进行实践考察。一方面,以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求偿权以及争议解决路径为主要的关注点对现行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梳理总结;另一方面,以完善保险消费者保护的视角明确指出了现行法律制度中的缺陷与不足,主要集中于保险消费者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保险消费者知情权保护与保险经营者的理赔义务规制不完善以及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缺陷。第三章主要对美国、日本、英国以及德国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借鉴。结合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中的缺陷与不足,重点对上述国家在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以及争议解决机制方面的成熟经验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出了适合我国采纳的借鉴方向。第四章主要以现存问题为导向,从四个方面对完善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提出建议,包括:第一,强化保险消费者的主体地位;第二,完善保险经营者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第三,深化保险经营者理赔义务的履行水平;第四,优化保险纠纷争议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