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部塌陷”的现实引发了中部六省人民的深刻反思,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首次在2004年举行的经济工作会议上被提出。而要实现“中部崛起”的关键就是提高中部六省的经济协作程度,以求区域内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在中部地区经济协作中必然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所以金融协作是基础也是关键。然而,长期以来,中部六省金融行业的发展却存在着内部发展不协调和外部金融分割的现状,并不能有效发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比如储蓄不能很好地转化为投资、资金大量外流造成供求失衡、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都制约着中部地区金融业的发展,也使得中部六省的产业结构的调整缺乏强大的资金支持。加强中部六省金融的联动协调发展一方面将推动六省金融业的发展,促进金融资源在区域内自由流动,提高区域内资本的使用效率,减少资本外流,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另一方面,利用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功能,即通过信息生产、风险管理、动员储蓄和公司控制等功能的综合力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中部六省金融的联动协调发展,将会大大提高中部六省金融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实现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发展,最终为中部地区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力。与长三角金融联动协调发展的状况相比,中部六省有差距,也有优势,差距在于中部六省金融发展水平及经济基础远远比不上长三角,但中部地区有着金融合作的更强大的动力——改变“中部塌陷”状况,另外中部六省地势相连,法制环境也比较相似,以及中部六省金融发展各具特色等都是中部六省能够达成合作意向的原因所在。中部六省要很好地实现金融联动协调发展短期内需要加强各省市政府合作的意向,这就要看各省市在协调与否之间所作的博弈,只有突破了各地的行政壁垒,金融资源才能很好地自由流动,降低区域之间的信息成本,除此之外还要尽快构建中部地区金融中心,充分发挥金融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加对周边地区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