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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后口头复述是一项常见的综合性口语测试任务。本研究旨在探究其测试构念、测试方式和评分标准,并采用Bachman&Palmer (2010)的“测试使用论证”框架对其进行效度论证。依据此框架,本研究构建了听后口头复述效度论证框架,包括“解释有意义”和“测试记录一致”两大主张及理由,并通过理论推导和实证研究收集了支持或反驳框架内各项主张及理由的证据。本研究从认知心理学视角出发,将测试构念界定为:考生运用各种知识和策略,在识别、提取所听材料基础上,对其进行口头重述的能力,为“解释有意义”主张中“任务构念基于交际语言能力模型及相关研究文献”这一理由提供了理论证据。本研究以5名有经验的评分员和89名应届高三毕业生为研究对象,通过评分员评议、考生答题过程及评分员评分过程口头报告、复述文本语篇特征分析、K多个独立样本检验、Kendall和谐系数及Spearman相关系数等研究方法,为“解释有意义”主张中“评分员评分时关注与欲测构念相关的考生表现”、“考生复述时需要使用构念界定中的欲测能力”、“任务说明清楚规定了测试任务特征,便于观察和提取考生复述表现并在此基础上推断欲测能力”、“考生成绩是欲测能力的反映”,以及“测试记录一致”主张中“评分员间及评分员自身评分信度较高”等理由提供了充足证据。本研究构建了证据与各项主张及理由间的推理链,实现了对听后口头复述效度论证框架的评价。研究结果表明,听后口头复述测试构念在评分员评分和考生复述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听力材料的体裁差异影响考生复述表现:说明文的理解、记忆及口头重述对考生的认知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准备时间对考生复述表现并未造成显著影响。因此,考生听取说明文后直接进行口头复述的测试方式能够更有效地提取考生复述表现,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复述能力进行推断。研究还表明,包括复述内容、语言运用、口头表达三个维度的整体评分标准能够合理有效地评估考生听后口头复述能力。本研究探索了基于论证的效度验证模式在我国大规模英语口试开发阶段的实现形式,为高考英语听后口头复述任务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借鉴,也为高考英语考试改革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