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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是一种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而出现的新型借贷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借贷双方可以通过P2P平台完成借贷交易的信用认定、信息配对、利率协调、合同签订和资金转移。它一方面向借款人提供了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加简单快捷的融资服务,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为众多分散的投资人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财途径,弥补了长期以来传统金融机构中小微贷、高收益债的缺失。P2P网络借贷模式因其对信贷资源的高效配置而倍受追捧并在中国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为适应国人传统的投资理念和中国独特的信用环境,本土的大部分P2P平台采用了担保等增信手段,虽然增加了交易量,但也造成了潜在的流动性风险,近年来不断出现的一些平台倒闭和卷款跑路事件给P2P行业敲响了警钟。今年7月18日,由央行牵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P2P网络借贷平台界定为信息中介,只能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一界定无疑对众多P2P平台的运营模式及行业发展将产生重大及深远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本论文运用交易成本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等一些基本原理,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与商业银行在商业模式、信息生产和风险分担方面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并通过一些案例分析揭示了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在优化信贷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强化正向激励机制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并对国内P2P网络借贷企业如何在现有信用环境和监管框架下校正自己的业务定位、扬长避短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最后得出结论:P2P网络借贷平台应通过不断强化和完善自己在信息加工、优化和整合方面的优势,向客户提供多元化信息服务,完成从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的回归。这既是应对金融监管与行业规范的现实选择,更是P2P行业实现长期健康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