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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预算的本质出发,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理念,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运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博弈论等理论,采用规范分析方法,循着政府预算的形成过程,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对中国政府预算申请部门、预算审核部门、预算审批部门、预算监督部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利益相关主体在预算过程中的行为及其对政府预算过程和结果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
指出政府预算是公民与政府缔结的关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一组委托代理合约,是公民、政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在既定约束条件下进行博弈的重要载体。政府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受许多因素影响,不仅受制度层面、技术层面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受政府预算利益相关主体行为层面因素的影响。从行为层面上看,政府预算一经确定,将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经济理性人”假设告诉我们,政府预算利益相关主体在预算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势必会或多或少地、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运用一些博弈策略,谋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认为政府预算的过程是各利益相关主体互相合作与博弈的过程,政府预算的结果是各利益相关主体互相协商与妥协的结果。
在对政府预算利益相关主体及行为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中国政府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规范政府预算过程中各利益相关主体行为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政府预算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政府预算“游戏规则”;建立健全预算权力运行监督制衡机制;压缩政府预算审核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实行绩效预算和财政支出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