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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采用皮牵甩肩疗法和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治疗肱骨外科颈骨折,观察两种治疗方式在临床上的疗效,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的参考及理论依据。 方法:本研究采用回顾性分析,病例来源于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骨伤科2012年10月至2016年03月期间收治住院的符合纳入标准的闭合性肱骨外科颈骨折28例患者的资料;年龄在45岁至87岁,平均年龄66.07±11.24岁;所有患者均获得随访,根据治疗方法,以皮牵甩肩疗法为治疗组,手术治疗为对照组;治疗组13例,对照组15例,收集两组治疗后的Constant-Murley肩关节功能(CMS)评分、视觉模拟疼痛评分法(VAS)以及术后骨折复位疗效的数据;所有数据应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首先,对收集数据中的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s)进行描述,先进行正态性、方差齐性检验,检验标准为α=0.05,如果两组数据均符合正态分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构成比(%)进行描述,采用非参数检验(秩和检验)进行分析;得出P值结果,若P<0.05,则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所有病例随访6个月后,两组从肩关节功能评分、VAS疼痛评分方面得出:甩肩组CMS评分为86.08±5.04、VAS疼痛评分2.08±0.95;手术治疗组CMS评分为85.47±5.43; VAS疼痛评分为2.07±0.96,两组间CMS评分、VAS评分经过t检验,t值结果分别为为0.306、0.028,P为0.762、0.978,两组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愈合时间上,通过t检验,P<0.05,甩肩组愈合时间较手术治疗组短;在肩关节功能优良率和并发症发生率方面的比较:肩关节优良率通过非参数检验中的秩和检验,得出Z值为0.052,P>0.05;在并发症发生率上,因两组总样本量未达到其他统计检验法的标准,故选择Fisher精确检验法,故P>0.05,显示两组之间肩关节优良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的比较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结论: 1.在年龄以及受伤的肢体方面,无显著性差异; 2.两种治疗方法在近期均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但在临床疗效上无差异; 3.从本研究数据统计结果显示,皮牵甩肩疗法具有愈合时间短,风险小,简便经济等优点,建议惧怕手术、经济负担重和手术风险比较高的患者,可以考虑选择皮牵甩肩疗法治疗; 4.本课题研究的对象是以往住院的病人,部分病例通过电话随访,存在病人对自己病情记忆不清的缺点;且病例数较少,存在统计数据的误差,可能会影响结果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