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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和人民群众生活中比重日益增加。2012年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已经进入到发展的黄金期和重要机遇期。“十二五”期间,山东省进一步明确了在文化产业方面的发展目标,即要将文化产业发展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要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离不开金融行业的大力支持。目前山东省虽然在文化产业总产值方面位居全国前列,属于文化产业大省,但离北京、上海、广东这些文化强省(市)还有一定的距离。文化业与金融业融合度相对还较低。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A股市场中来自山东省的文化上市企业数量仍为零,这与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地位极不相符。山东省政府也认识到了在文化产业金融支持方面发展的滞后性,也在积极出台一些扶持政策。2012年8月,由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银监局、山东省证监局和山东省保监局共同制定颁布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由此可见,现阶段亟需对我省的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进行完善,从而构建出符合省情、科学、高效、有力的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本文从文化产业发展中需要获得金融支持这一角度开始入手写作,先是按照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这两条线索对与文化产业、文化金融方面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梳理,从不同角度对这些概念进行了界定,搜集整理了诸多实证研究成果,批判性的继承了前人的研究,并为自己的研究打好了基础。然后运用实证分析、成因分析的方法,一方面采用数据包络分析(DEA)中的CCR模型进行文化产业融资效率分析,得出了文化产业在融资方面仍然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的阶段,完善其金融支持体系十分必要。另一方面在对山东省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发展建设的现状进行梳理总结后,在实践分析对比中找到了影响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构建完善的三个因素,即产业自身因素、金融机构因素和政府因素。之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未来山东省在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应该完善的四个细分体系,即文化产业金融政策指导体系、资产评估定价体系、产权交易中介体系、信用风险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