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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迫切需要探索贸易融资业务新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模式,而银行业资本监管的强化给贸易融资带来了新的影响。2004年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及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意味着以风险资本为核心的经营和监管理念在中国进一步确立。国内银行不仅要满足外部的资本监管要求,更要通过有限的资本制约银行资产规模无限扩张,并实现较高的资本回报率。商业银行需要实现经营转型,发展包括贸易融资在内的低资本消耗型业务。因此,探索在资本约束下的贸易融资业务策略具有重要意义。国内目前关于资本约束的讨论多集中在银行整体战略层面,有关资本约束对具体单项业务影响方面的研究不足,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对这一领域的补充。本文从业务经营的层面分析了资本约束对贸易融资的影响,即在内部评级法框架下,贸易融资业务的自偿性低风险特征在债项评级中得到充分反映,加上贸易融资过程中风险缓释技术的运用,可以减低违约损失率、提高债项的吸引力,进而带来资本配置的节约,提高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在资本约束下,贸易融资业务要实现较高的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就要提高经营收入,降低业务成本,更准确和精细地计量经济资本,而这分别取决于银行的业务发展水平、成本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作者结合国际银行实践经验,提出商业银行应顺应监管环境、客户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变化,创造新的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发挥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低风险特点,提供多元化和差别化的融资业务,加强各种风险缓释技术的综合运用,采取供应链融资、结构性贸易融资和发展贸易融资电子化平台等策略,实现较高的资本回报率,达到资本约束下的贸易融资可持续发展。本文的研究成果为国内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从业人员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参考。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概述我国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现状,以及竞争环境和资本监管环境变化;第二部分概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资本监管环境下面对的资本困境,提出了资本约束的影响;第三部分阐述内部评级法、资本配置带来的资本约束要求,从风险度量、风险缓释、资本配置、资本回报等方面分析资本约束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影响;最后一部分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资本约束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可采取的贸易融资业务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