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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摇篮到坟墓的整个生命历程中,几乎每个人都会因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地与医疗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使得医疗之于公民个体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医疗的价值远不止于此,它还担负着“医疗关乎民生,民生牵着民心”的民生大计,并承载着的“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强国大业。可是,当下我国正处于医疗改革的“深水区”,面临着医疗资源紧张、供给结构失衡的巨大挑战,“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繁”仍使公民的医疗获得感及生命安全保障感严重缺失,加上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以及为有效控制传染性疫情蔓延所采取的阶段性、地域性居家隔离措施,使得我国民众获取医疗资源的难度正在持续增大。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医疗作为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数量、提高医疗服务实际供给效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的医疗新生态重新进入公众视野。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医疗需求的同时,也为阶段性、地域性居家隔离的人们方便快捷地获取医疗服务带来了转机。然而,互联网医疗在服务方式、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等方面实现全新突破的同时,却也面临诸多现实监管困局。虽然,多年来国家围绕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密集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50余个政策文件,但互联网医疗发展仍旧深受监管不善问题掣肘。因此,笔者透过互联网医疗发展几经起伏的现实表象,面向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实际监管需求,从政府主导多元化主体协同的公共治理视角切入,确定了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为何在国家重视且监管政策频出的背景下,我国的互联网医疗监管依然困局重重?如何通过优化监管逻辑,完善监管策略来提升互联网医疗监管水平?围绕该项议题,还尝试研究了其衍生的子问题,如:互联网医疗监管到底指的是什么?它的发展历程及发展规律如何?互联网医疗监管所需的必备要素及要素关系怎样?互联网医疗监管的现实困局及成因所在?为了维护良性的互联网医疗生态,互联网医疗监管的未来发展取向应如何抉择?针对现实困局应该选择怎样的实践策略?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先行厘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疗监管”等核心概念划定研究论域。在核心概念明晰后,再对近十余年互联网医疗监管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评述,重点关注互联网医疗监管的现实需求、已有基础、实际问题及对策等内容,以期汲取互联网医疗监管中相对成熟的模式和可借鉴经验,发掘互联网医疗监管有效措施,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和框定基准。同时,还聚焦与互联网医疗监管高度相关的成熟理论——回应性监管理论、共生理论及协同治理理论,从理论缘起及要点分析起步,重点关注该理论对于支撑和指导互联网医疗监管实践的适用性,并建构出互联网医疗监管问题研究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依循“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分析进路,探析互联网医疗监管的逻辑范式,为后续互联网医疗监管实践策略选择做出基础准备。在互联网医疗监管历史逻辑分析部分,以技术与医疗的融合方式及深度为依据,将互联网医疗发展阶段划分为:以技术创新为重点的“医疗+互联网”阶段、以模式创新为重点的“医疗互联网化”阶段及以生态创新为重点的“互联网+医疗”阶段,并最终锁定互联网医疗各个发展阶段在思维理念、技术水平、流程再造、模式变革、监管能力及“数字鸿沟”等方面的堵点痛点,为互联网医疗监管找准“靶点”。然后,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的50份政策文本(1999-2021年)为分析样本,对互联网医疗监管政策的数量分布情况展开分析,找出互联网医疗监管政策数量变迁的关键时间点,又结合互联网医疗发展历程,将互联网医疗监管划分为:互联网医疗监管萌芽阶段(1999-2008年)、互联网医疗监管成长阶段(2009-2014年)和互联网医疗监管强化阶段(2015-2021年),而后采用文本分析法,运用NVivo11 Pro质性研究工具对各个监管阶段内出台的政策文本进行词频统计,并对历时性呈现关键词的出现频率和覆盖率展开质性分析,以了解和把握互联网医疗发展阶段与互联网医疗监管阶段动态化变革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关系,明晰互联网医疗监管的阶段性变化趋势。此后,在对互联网医疗发展变迁过程以及随之产发的监管变革趋势有全方位认知的基础上,运用NVivo11 Pro质性研究工具进行开放性编码、主轴性编码和核心性编码,总结出互联网医疗在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手段及监管工具等方面的发展规律。在互联网医疗监管理论逻辑分析部分,采用网络调研法分别以浙大一院互联网院区为样本,挖掘“H自建型互联网医疗”监管必备要素;以河南中医一附院“豫中一”医疗APP为样本,挖掘“H+I共建型互联网医疗”监管必备要素;以银川好大夫在线互联网医疗平台为样本,挖掘“I平台型互联网医疗”监管必备要素。然后,对各类互联网医疗形式所析出的监管必备要素进行筛选、归类和汇总,确定了以互联网医疗管理者及互联网医疗监督者为代表的互联网医疗监管主体的共性要素;以互联网医疗劳动工具类要素(互联网医疗基础设施类要素、互联网医疗平台类要素及互联网医疗系统类要素)及互联网医疗劳动者类要素(互联网医疗需求者、互联网医疗供给者及互联网医疗建维者)为组别的互联网医疗监管对象的组合要素;以政府建设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疗企业所建设互联网医疗实时监管系统以及社会监督群体所运用的网络媒体舆论监督为组成部分的互联网医疗监管工具聚合要素。最后,绘制出互联网医疗监管共性要素关系图谱,从中观要素关系层面明确互联网医疗监管主体共性要素、互联网医疗监管对象组合要素及互联网医疗监管工具聚合要素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为后文互联网医疗监管现实困局分析及互联网医疗监管策略提出奠定逻辑基础。在互联网医疗监管实践逻辑分析部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权威性及时效性的“北京春雨天下软件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互动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为例,采用案例分析法,从互联网医疗供给者、需求者、建维者及监管者等维度出发,明确当前互联网医疗监管面临的9大现实监管困局。同时,还结合新华网和《光明日报》等权威网络媒体的线上调研结果,对案例中包含的互联网医疗监管现实困局进行对应佐证,力求锚定当前我国互联网医疗监管领域所面临的真实困境。然后,充分借鉴吸收协同治理理论及共生理论,结合前文所确定的监管“目标—主体—工具”三维分析框架,理顺我国互联网医疗监管现实困局与监管目标审管关系失衡,管服导向冲突;监管主体共生互补不足,协同互动难现;监管工具虚实结合不畅,线上线下脱节间的因果逻辑,最终确定了我国互联网医疗监管领域的9大现实困局产生的主要成因。最后依循互联网医疗监管的三重逻辑分析结果,立足于对互联网医疗监管实然状况的系统认知,从维护良性互联网医疗监管共性要素关系维度切入,重点关注维护良性互联网医疗监管的共性要素协调关系所需的应然监管状态,以确定互联网医疗监管目标、监管主体及监管工具的未来发展取向;结合互联网医疗监管目标层面、主体层面及工具层面现实困局的成因,立足于回应性监管理论、协同治理理论及共生理论从互联网医疗监管目标治理重构、监管主体角色重塑及监管工具赋能升级等维度出发,提出突破互联网医疗监管现实困局的可行进路,以保证“审—管—服”多维目标协同,营造良性“维基生态”及协同关系,确保监管精准实时化及专业生态化,构设出一个以维护良性互联网医疗生态为监管目标,由共生互补的多元化互联网医疗监管主体科学运用多样化数字监管工具,合作治理复杂繁多的监管对象的互联网医疗协同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