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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华非法打工问题与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并称“三非”问题,它已经发展成为因扰中国政府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不是中国独有,如果站在国际法的角度将加以审视的话,会发现它与国际上通常所说的非法劳工、非法雇佣外国移徙者问题同属于国际移徙问题的一个侧面,而非法雇佣身份不正常的外国人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欧盟都被认为是非法移徙的主要拉动因素。外国人非法打工现象的存在是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是极大的威胁,会干扰正常就业秩序。然而在现行中国的出入境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处理外国人在华非法打工的手段和措施主要是事后处罚。相比之下,美国在处理国内非法雇佣外国人的问题上,首先是将其置于整个移徙法的框架之内,然后通过立法专门打击敢于违法雇佣身份不合法的移徙者的雇主;同时,美国国土安全部统一行使联邦移徙职权,其范围包括了打击非法雇佣问题、入境移徙问题以及归化问题。欧盟则是在一步步的建立了统一的移徙法之后,专门制定法令打击非法移徙的主要拉动力——非法雇佣第三国国民。从美国和欧盟处理非法雇佣问题的经验来看,以单一的控制手段处理外国人非法就业的问题并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相反有可能造成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特别是不可避免的侵犯到“洋黑工”的人权,因此欧美在立法时特别注意了保护外国移徙者的人权。值得借鉴的是,中国应当首先建立一部完善的移徙法,然后在移徙法的框架之下专门立法规制外国人在华非法打工问题,同时将现有劳动部门有关于外国人就业管理的职权整合入边防出入境管理部门是有效解决目前打击外国人非法就业问题的必要举措。站在国际法的高度来看,从国际条约的规定入手,无论外国移徙者在接受国的工作时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都被要求给予平等的保护。目前中国现行的出入境法律法规和其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于外国移徙者在从事非法劳动时所应具有的基本人权与这些国际条约的确定的标准尚有差距。中国应在国际人权标准的框架内综合的从立法、行政和司法角度合理解决外国人在华非法打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