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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共同体是业主自治体系中的基础概念,在业主自治中发挥核心作用。业主共同体在世界上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都有所规定,而在我国其却是一项新兴事物,理论界缺少必要的探讨。本文分别研究了与业主共同体相关的四个法律问题,明确了业主共同体的存在是由于每个业主都拥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尤其是与该权利中的共有所有权和成员权关系紧密;分析了业主共同体作为团体组织,其应该具有的法律性质,即属于法人抑或非法人团体;说明了业主共同体职权的演变过程和具体的职权范围;探讨了业主共同体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小组的关系。通过这四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