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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自19世纪末出现以来,寥寥百余年历史,但其发展变化之迅速巨在,足以超越同时期的众多其他文化形式。随着数字技术的渗透,数字电影极大地挑战着传统的经典电影美学:早前的再现和索引概念逐渐消解,而制作手段又通过数字技术不断虚构出“超真实”。数字电影本身充满奇妙悖论,又衍生出无限可能。目前虽有大量研究涉及数字电影,但很多论调将其简单总结为技术革新,著述也仅停留在奇观的讨论,深层机理并未得以挖掘。本文透过感官经验的表象,深入探究数字时代电影的“美学”变革,试图回答“数字电影是什么”这一本体之问。开篇简述数字电影的发展与现状,并进行简要的文献综述和论文陈述。由于电影与再现息息相关,因此第一章考察了最基本的再现理论“模仿说”,以及经典电影美学中安德烈·巴赞的写实主义。通过回顾年代相去甚远的两种理论,本文以期证明,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这一时间节点,电影与其他再现艺术殊途同归,都旨在揭示、反映现实生活的种种经验。第二章进入“数字电影是什么”的讨论。首先分析数字成像的基本原理:通过计算机对图像阈值(像素)施加改动,实现颜色、构图、角度、位置的变化,合成变幻的影像效果。图像的数字化从根本上变革了胶片电影的成像原理,摄影影像的本体——物与像的索引关系——消解并遗失,曾经冷眼旁观的“纪实美学”亦随之去不复返,继而引起对数字电影的本体及其美学的拷问和反思。在“虚拟写实”的新“美学”指导下,数字电影必须同时具备“物理真实”和“逻辑真实”。受众的观影体验自始至终要求影像的“物理真实”——即使银幕上的画面是由计算机技术合成而制,数字电影的输入和输出与经典电影美学的写实要求仍然蔚为统一:数字影像须具备“照相真实感”。同时,以“符合论”为佐证,数字成像还要符合万有引力、四季轮回、光学成像等自然法则。“逻辑真实”则意味着,只要合理演绎某种存在前提,观者就会承认叙事的融贯。尤其见诸科幻电影,数字技术让电影导演的科幻鸿志不再是痴人说梦。通过对非线性、碎片化的叙事进行逻辑推导,加之3D放映所带来的“身临其境”的体验,观众可以在“互文”的观影过程中,与电影人携手,得出大众化或个人化的“逻辑真实”,丰富自己的电影经验,使其更加主动、多元。本章末尾重新定义了数字电影,并反思数字电影暗含的悖论——与胶片电影形似而神离:追求逼真美学,陷于本体焦虑。第三章展望电影的存在问题。胶片电影已死毋庸置疑,但是电影的“无常”内核提醒人们务必关注数字电影的现状与未来。数字技术正在催发电影产业各个环节的“后人文主义”,它亟待评价标准,避免因炫技而导致“超真实”影响视听和价值判断。此外,应慎重对待数字电影糅合其他视听文化所形成的新型交互体验,以免在真正意义上宣判“电影已死”。本文结尾对数字电影进行辩证性总结,在“虚拟写实”的新“美学”指导下,数字电影的本体是一种悖论式的存在,并指出进一步的数字电影研究必须在审美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批判下才能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