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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是反映社会和谐程度的晴雨表。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企业逐渐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享有了用工自主权。企业作为经济人不可避免地为企业自身利益着想;而市场经济也唤醒了劳动者长期被压抑的利益观念,对权益和利益产生了强烈的保护和竞争意识。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差别化使得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矛盾显性化,导致大量利益摩擦和利益矛盾的产生,劳动关系矛盾急剧上升,劳动关系发生了剧烈而深刻的变化,劳资之间的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由此产生的劳资冲突频繁不断,并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问题。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政府、企业、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对劳动关系矛盾产生的原因、化解途径等的研究成为十分必要。
本文立足上海,以黄浦区为实例,从政府职能部门视角出发,结合实践经验,首先从劳动争议数量逐年较大幅度上升、“协保”等再就业工程的遗留矛盾凸现、劳动关系的“群体性”突发矛盾增多、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尚未确立、养老保障体制尚存风险等五个方面对劳动关系不和谐的表现进行阐述。其次,通过分析在当前劳动关系突出矛盾的现状和特性,从历史的、现实的、纵向的、横向的因素对产生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原因进行分析、比较。再次,通过对国内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比较分析,指出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尽完善的方面,并对协调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在适应政府转变职能形势的要求下,探索化解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矛盾的新手段,对传统手段进行拾遗补缺,从社会价值取向,操作尺度和社会系统论的角度提出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运作机制、探索多重劳动关系的实践、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和创新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具体的、现实的、有针对性的对策方案,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法体系做了有益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