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光影是一种重要的绘画语言,画家不仅用来再现自然物象,在二维的平面上制造三维的立体效果,而且能够作为一种传达感情的信息符号和表现美感的艺术元素。西方自从文艺复兴时期起,艺术家开始有目的地系统地研究光影语言。文艺复兴伟大先驱乔托笔下开始出现具有体积感的人体,此后从达·芬奇、卡拉瓦乔、拉图尔、伦勃朗、莫奈、雷诺阿到现代画家怀斯、帕尔斯坦以及中国当代画家的绘画作品中都能充分体现出光影语言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轨迹。很多理论学者包括文艺复兴巨匠达·芬奇、现代艺术理论大师贡布里希、沃尔夫林、鲁道夫·阿恩海姆等也对光影语言进行了深入具体的考察和研究,取得了很多理论成果。艺术家在绘画中运用光的起因是为了追求真实表现客观对象,后逐渐成为艺术家自觉使用和积极探索的表现性语言。与现代绘画注重构成和思想性的特点相适应,现代画面中的光影已经摆脱了传统的束缚,从绘画构成的诸多元素中突显出来,直接与观众的视觉审美构成一种意象性的交流与对话,成为现代绘画中的重要语言与个人风格符号。本文从光影语言的情感表达和美感表现方面来阐述光影作为绘画语言的重要价值。论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根据画面的表现内容和视觉效果,将光影效果分为七个表现类型,分析了不同时期的艺术家及其作品中的光影表现。第二部分从情感表达的角度入手,研究画家是如何运用光影来营造与之相适应的氛围从而表达内心情感,使观者获得心灵共鸣。第三部分论述了光影语言作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不仅在画面中起到描绘物体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表现美感,并且赋予观者更强烈的审美享受和心理震撼。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研究分析光影语言的发展轨迹和表现效果,论证光影语言从“自然手法”演变成“自觉的手段”,已然成为表达主观情感和表现画面美感的视觉符号和形式语言。光影语言在当代具象绘画的回归的时代背景下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应以新的眼光和思路探究并深化光影的表现力与艺术效果,进一步认识光影语言的审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