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体育运动学校,是我国体育训练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高水平体育运动员的主要来源。体育运动学校是我国训练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培养竞技运动高水平后备人才的重要场所。在我国,体育运动学校一直是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的输送途径,体育运动学校作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的金字塔塔基,日渐显露出若干弊端。这些弊端中最为突出的是学生在体校进行学习的过程中,在学习与训练之间出现矛盾,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平衡文化课学习与体育训练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的存在,对于学生个人的发展,对于我国体育运动学校的发展,乃至整个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都有着一定的阻碍作用。经过研究发现,如果我们选择在一名学生的受教育年龄阶段就对其进行相应的体育训练工作,处于文化课教育与体育训练之间的学训矛盾就会出现。这一矛盾不仅存在于实行“举国体制”政策开展竞技体育事业的我们,也发生在澳大利亚。通过对比发现,澳大利亚西田体育运动学校处理学训矛盾的的理念,建立的相关制度以及具体的处理措施与我们十分不同,对于学训冲突的有效解决,是澳大利亚发展体育事业的重要手段,这种有机的结合,令每一名在澳大利亚体育运动学校学习的学生都受益匪浅。本文通过选取中国的北京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与澳大利亚的西田体育运动学校作为案例,主要针对我国体育运动学校出现的学训冲突矛盾问题,经过研究发现,两所体校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与管理制度下,所呈现的办学理念与培养目标、所处系统与组织设置维度、体育运动学校执行手段三个维度都有所不同,因此造成的培养结果也有所不同。建国初期,北京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在国家急需发展竞技体育而实行举国体制管理体育的背景下,将自身定位成“体育运动学校”,以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员为培养目标,在北京市体育局的领导下,领导力量与安排的学习科目均向体育训练方面倾斜,经费的主要来源单一为政府拨款,培养的运动员在竞技体育方面较为突出。在澳大利亚,西田体育运动学校的创始人希望学生们在进行体育训练的同时进行文化课的学习,在澳大利亚体育委员会与体育联合会复合管理制的体制下,将西田体育运动学校定位向普通学校倾斜,领导力量与安排的学习科目在文化课学习和体育训练两方面比较均衡,经费的主要来源由政府拨款,企业赞助,投资收入组成,培养的运动员在职业体育方面较为突出。针对以上研究结论,本文建议我国体育运动学校为解决学训矛盾问题,领导层面应将我国体校定位向“学校”方向倾斜,整合体育与教育两大系统资源,重新统筹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运动员特点,采取多样教学形式,加入学生感兴趣的课程,扩大体校项目类型,增加职业体育项目,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进阶的课程,建立起良好的补课制度,广开门路,增加经费,拓宽筹融资渠道,制订新的考核标准,平衡竞技体育与其他培养方向的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