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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游地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有着利益关系的群体,如何对这些群体划分类别和层次,研究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项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命题。
本文选取广东丹霞山风景名胜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资料收集,问卷调查和文献研究等方式,以相关利益主体理论为切入点,对其旅游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利益主体进行了层次划分的研究,并探讨了各相关利益主体在旅游发展中的利益需求和分配机制,并对其优化发展提出了建议。
本文借鉴了多维细分法和米切尔评分法,首先通过李克特量表、系统分析法、合图法等工具对相关利益主体进行了概念的界定和类型的划分,进而得出以丹霞山为案例地的相关利益主体层次图谱。本文把丹霞山旅游发展中的相关利益主体划分为三个层次:中心利益主体——政府、游客、丹霞山管委会、社区居民;次级利益主体——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商、学术教育及研究机构;外围利益主体——环境保护等特殊群体、媒体、一般社会公众和志愿者。然后通过对相关利益主体在利益需求和分配方面的研究,分析了中心利益主体和次级利益主体各自不同的利益需求,在权力和职责方面的分配以及在利益方面的分配机制。通过研究发现,社区居民已经进入到中心利益主体的层次中;在对旅游地的管理权上,存在着管理权分散的现象;作为中心利益主体的社区居民,在参与决策和参与经营方面的参与度不高;社区居民和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商对旅游利益有着强烈的诉求,但是其权力缺乏法律的明确界定。对旅游利益的分配,本文认为应遵循两个标准:一是根据利益相关主体在旅游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对利益需求的紧急性来进行衡量,二是不同的利益相关主体承担的职责不同时,应采取不同的分配形式。
本文研究的创新性在于基于相关利益主体的视角划分了旅游地相关利益主体的层次,并以此展开研究探索旅游地各群体的利益需求和分配机制,阐明各利益主体的职责与利益分配的关系,为其主动投入到旅游地建设及维护监督之中,实现旅游地内部权力和利益分配的和谐,形成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共同实现旅游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的和谐局面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