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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按照仲裁规则,在仲裁审理终结后,就案件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做出的确认和评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法律文书的写作也日益规范化和专业化。裁决书作为一种独特的体裁,有着自己独特的语言特点。推理过程是裁决书法律价值的核心部分,其主要作用是阐释仲裁庭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看法,以及其做出最终裁决所依据的各项理由。在裁决书的七个部分中,认定案件事实和仲裁庭意见两部分不仅是主体,而且也集中体现了裁决的推理过程。通过文献调查,尽管目前从语言学的角度对裁决书进行的研究日益丰富,但是从裁决书语篇角度来分析裁决书推理过程的研究却并不多。故,本文选取它们为研究对象。 本文以裁决书中集中体现推理的两个主体部分,即认定案件事实和庭审意见为研究对象,从系统功能语言学中的语篇的衔接角度出发,从显性衔接和隐性衔接入手,对其进行系统分析。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以及语料库为基础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搜集了80篇中文裁决书原文,构建小型语料库。同时,借助UAM corpus tool和AntConc软件,从显性衔接和隐性衔接两个层面对认定案件事实和仲裁庭意见两部分进行赋码,标注,提取,系统地对推理过程中的衔接特征进行分析。研究发现:⑴作为语篇构建的重要手段,衔接在裁决书呈现独特的分布规律。在认定案件事实和仲裁庭意见中,显性衔接手段呈现多样性,但与之相较,隐性衔接在推理过程中占主体地位,贯穿语篇始终。⑵显性衔接和隐性衔接的手段在认定案件事实和仲裁庭意见两个部分中的侧重点不同。在认定案件事实中,显性衔接下的替代,承接和假设运用较多;而隐性衔接以延续型为主。而在仲裁庭意见中,显性衔接下的因果和转折运用较多,隐性衔接以主位同一型为主。这是因为裁决书中不同部分的语篇承担着不同的修辞功能,负载着不同的交际目的,因此其语义拓展方式也不同。⑶仲裁裁决书的推理过程具有严密的逻辑性,逻辑关系的达成离不开各种衔接的结合。不同的衔接手段促成了不同的逻辑关系,同时也促进了推理过程的展开。例如,仲裁庭意见中的转折要比认定案件事实中的转折出现的频率多,这是因为仲裁庭意见是案件矛盾冲突的集中呈现的地方。这两部分需要借助不同的衔接来促成不同的逻辑关系,才能更好地实现语篇整体逻辑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