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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是20世纪80年代才在欧美发达国家出现的概念,它通过一系列的合约来规范物流供需双方的关系并管理物流服务及过程,因此又称契约物流或合约物流。在我国,第三方物流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仅处于刚起步阶段。正是由于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较晚,市场的规则和秩序还不是很规范,合约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进而导致了物流合约风险的广泛存在。如何识别合约风险,科学有效的评价其风险因素以及帮助物流企业有效的控制风险,成为目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法律角度,将第三方物流合约风险定义为基于物流合约的双方当事人违约的风险。其中,合约双方当事人包括物流服务供应方、需求方(货方)和物流服务实际履行者(承运人或分包商)。然后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在对第三方物流合约风险进行细分的基础上,依据风险管理的一般流程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三个层次上对物流合约风险进行了分析: 第一层次,在风险识别上,从第三方物流合约风险的定义入手,首先对其风险来源进行了分析。然后,根据第三方物流合约双方及实际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将其细分为物流服务主合约风险、分合约风险和信息系统合约风险,并对三类合约风险的具体风险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第二层次,在前述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根据每类合约风险的具体风险因素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在基于层次分析法和熵值法的综合权重分析基础上,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各因素的风险程度及第三方物流合约风险的整体风险水平进行定量分析。据此,得出结论第三方物流合约风险的整体风险水平较高,其中物流分合约的风险最大,分包商的选择为影响最大的风险因素。 第三层次,结合风险评价的结果,首先针对风险程度最大的影响因素——分包商的选择提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然后从合约着手,提出可以从对合约进行管理的角度来规避风险,还可以从物流保险方面进行风险转移,并就此方面的措施给出创新的建议。最后建议从建立健全物流法规体系和加强物流信息管理以及建立风险预警系统等措施上来减少风险的发生。